2022粤港澳大湾区“香港赛马会杯”青少年网球邀请赛开赛******
中新网广州1月6日电 (王坚 陈俊亮)为期3天的2022粤港澳大湾区“香港赛马会杯”青少年网球邀请赛6日在广州南沙国际网球中心开赛。邀请赛设置了U12和U14两个组别的男、女子团体赛。
该比赛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等大湾区9个城市积极响应,派出选手参赛。逾120名优秀青少年网球选手将通过单打、双打结合的团体赛模式进行交流与对决。从参赛队伍的数量和运动员水平看,该赛事为华南乃至粤港澳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少年网球赛事之一。
![开赛仪式现场合影 赛事组委会 供图 开赛仪式现场合影 赛事组委会 供图](http://i2.chinanews.com.cn/simg/ypt/2023/230106/c15d2ef7-5e10-456a-b492-1ffbcdbd3e37_zsite.jpeg)
广东省网球协会副主席贺东波表示,该协会与香港赛马会自2019年携手合作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网球运动的推广与交流,尤其着重青少年的发展。双方通过举办多期少儿公益培训、青少年团体赛等项目,深受广大网球爱好者的热爱。该赛事已逐渐成为大湾区青少年竞技交流的精品项目,为网球少年们提供了网球竞技和文化交流的良好平台。
香港赛马会国内体育项目主任任军表示,该比赛搭建粤港澳大湾区各地青少年运动员竞技交流平台,希望参加此次赛事的各城市年轻运动员努力拼搏,在优良的设施条件和竞技环境下茁壮成长。
![比赛现场 赛事组委会 供图 比赛现场 赛事组委会 供图](http://i2.chinanews.com.cn/simg/ypt/2023/230106/958a2f3f-3bec-47f6-9f62-28435709222a_zsite.jpeg)
当日,该赛事还设置了精彩纷呈的嘉年华区域,设有击球进攻大挑战、趣味运球挑战赛等一系列活动,让青少年运动员们在参与赛事之余,参与网球游戏活动,感受赛事带来的快乐和趣味。
该比赛由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主办,广东省网球协会承办,香港赛马会独家冠名。作为香港最大的非盈利和慈善机构,香港赛马会多年来始终支持全民健身网球项目的普及和推广,为该赛事举办奠定了坚实基础。(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彩云网地图 |